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撞车后,福建这个孩子匆忙留下44个字!

时间:2020-06-06     【转载】   来自:漳州交警

5月28日下午

漳州的叶女士发现自己爱车的

后视镜被撞坏

但她却只收了一元赔偿 

真相很暖心


5月28日下午18时40分,福建漳州市长泰县一初三学生小周,骑车上晚自习路上,不慎撞坏停在路边的一小轿车后视镜,但他没有逃跑,而是留下了暖心字条


据车主叶女士介绍,当天下午她将车辆停放在广场的公共车位上。回来取车时发现左后视镜被撞坏了,同时还发现车上留有一张字条:“骑车去学校,不小心撞坏了你车的后视镜,赔偿打电话商量,我父亲电话1806020****”。


叶女士:起初我以为会是个空号,抱着试试看的态度,拨打了过去,结果拨通了,对方表示愿意赔偿。


孩子父亲周先生告诉记者,小周今年15周岁上初三,接到叶女士电话后,他委托老师证实这事,确认是自己孩子去学校上自习的路上,骑车穿过车辆空隙时,不小心撞坏叶女士的后视镜,好在孩子没有受伤。周先生表示,他愿意承担全部维修费用


事发后,车主叶女士咨询了后视镜的维修费用,价格100元左右。虽然周先生表示愿意全部承担,但叶女士象征性收取周先生1元钱


“小孩的举动深深感动了我,我愿意用99元为孩子这种诚实品德买单。”



同时,小周即将中考,叶女士担心他会被其父亲批评,她还特意跟周先生沟通,希望周先生不要责备孩子。


据长泰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民警郭镇煌介绍,如果撞坏他人车辆,私自逃离现场,查实后,可追究肇事逃逸责任。但该学生给事主留下字条和真实联系方式,就不属于肇事逃逸的相关规定。


目前事主双方已经私下和解,女车主只收取对方一元钱作为补偿。


警方提示

此提醒广大的司机朋友,在我们行车过程中,在道路上有发生交通事故的时候,我们不要去躲避,不要去逃避,要勇于担责,勇于承责,承担自己的责任,及时的对交通事故进行处理,这样就可以避免很多不必要的这种争议跟麻烦的存在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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